坚持质量导向促进理论创新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09-07-28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改革开放以来,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,教育科研作出了重要贡献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繁荣教育科研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,创新教育科研管理是提高教育科研质量的重要保证。在全国教育科研管理专业委员会成立之际,全国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者汇聚一堂,致力于推动教育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创新,全面提升教育科研质量,进一步繁荣发展教育科学事业。为此,与会全体代表凝聚共识,提出六条自律倡议,坚持以提高质量为导向,规范管理,创新管理,推动教育科研健康发展,促进教育科研质量不断提高:

  第一,做正确方向的引导者。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团结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,坚持“双百”“双为”方针,解放思想,尊重差异,包容多样,改革创新,围绕中心,服务国家,服务人民。

  第二,做科研人员的服务者。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以人为本,尊重劳动,尊重知识,尊重人才,尊重创造,依靠群众,相信专家,充分激发广大教育科研人员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端正服务态度,提高服务质量,以服务促发展,在服务中上水平。

  第三,做提高质量的推动者。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积极创设求真务实、民主和谐的学术环境,大力倡导精品意识,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教育科研管理体系,形成教育科研的准入和退出机制,积极推进“代表作”、“同行评议”等学术评价制度,构建教育科研质量的保障体系与监督机制,提升科研质量和原始创新能力。

  第四,做规范管理的维护者。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秉承科学民主精神,完善专家评价、匿名评审、网上公开、成果公示、社会监督制度,项目评审和科研评价要保证程序公开、方法科学、技术先进、结果公正。

  第五,做良好学风的促进者。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勇担重任,明确学术规范标准,推动学术诚信教育,弘扬学术道德正气,保护知识产权,维护合法权益,克服急功近利,杜绝弄虚作假,打击学术泡沫。

  第六,做社会公益的实践者。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加强行业自律,坚持公益性原则,不循私情,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,反对以课题、评奖、挂牌、征文、编书、实验校等形式的牟利行为,树立教育科研的良好形象。